职位要求
1.应聘条件
①具有10年以上央企或省级同类型能源企业煤炭、能源类企业管理工作经历,担任正处级实职岗位且历任过2个大型煤矿矿长及以上职务。
②熟悉国家现行煤炭工业、生产技术、行业标准等政策法规。
③具有采矿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2岁年龄。
2.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煤矿生产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科技管理、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应急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①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与监督,组织对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
②主持制定集团公司各生产型企业的生产技术标准、工艺标准并监督执行。
③负责集团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与批复。
④负责集团公司生产综合计划的编制与调整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生产计划业务指导。
⑤负责制定和修订集团公司安全卫生、质量标准化、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划和计划,按照国家、行业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安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⑥完成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